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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讯   日期:2024/10/12 22:20:35   浏览次数:1861
项目概况

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DHZB20240014

项目名称: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1)):

采购包预算金额:401,644,801.3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保险服务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1(项)详见采购文件401,644,801.3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成止。

采购包2(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2)):

采购包预算金额:144,243,954.6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其他保险服务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2)1(项)详见采购文件144,243,954.6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成止。

采购包3(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3)):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030,727.96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其他保险服务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3)1(项)详见采购文件120,030,727.96-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成止。

采购包4(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4)):

采购包预算金额:80,282,720.01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4-1其他保险服务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4)1(项)详见采购文件80,282,720.01-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成止。

采购包5(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5)):

采购包预算金额:32,439,669.71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5-1其他保险服务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5)1(项)详见采购文件32,439,669.71-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成止。

采购包6(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6)):

采购包预算金额:12,193,063.79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6-1其他保险服务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6)1(项)详见采购文件--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成止。

采购包7(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7)):

采购包预算金额:11,965,062.63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7-1其他保险服务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7)1(项)详见采购文件--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成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要求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要求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要求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要求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第九条第(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和本项目前期需求市场调查结果,本项目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2(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第九条第(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和本项目前期需求市场调查结果,本项目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3(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第九条第(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和本项目前期需求市场调查结果,本项目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4(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第九条第(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和本项目前期需求市场调查结果,本项目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5(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第九条第(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和本项目前期需求市场调查结果,本项目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6(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第九条第(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和本项目前期需求市场调查结果,本项目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7(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第九条第(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和本项目前期需求市场调查结果,本项目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等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格式自拟)。且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授权一家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将同时作投标无效处理)。

(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法[2020]51号)、《广东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银保监办发〔2020〕379号)、《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公布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粤银保监便函〔2020〕1050号)及其附件(《符合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及经营区域》)公布名单等的规定,投标人须承诺其具备在本项目所在地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条件。(以提供承诺函形式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转包。

采购包2(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等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格式自拟)。且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授权一家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将同时作投标无效处理)。

(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法[2020]51号)、《广东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银保监办发〔2020〕379号)、《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公布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粤银保监便函〔2020〕1050号)及其附件(《符合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及经营区域》)公布名单等的规定,投标人须承诺其具备在本项目所在地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条件。(以提供承诺函形式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转包。

采购包3(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等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格式自拟)。且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授权一家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将同时作投标无效处理)。

(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法[2020]51号)、《广东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银保监办发〔2020〕379号)、《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公布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粤银保监便函〔2020〕1050号)及其附件(《符合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及经营区域》)公布名单等的规定,投标人须承诺其具备在本项目所在地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条件。(以提供承诺函形式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转包。

采购包4(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等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格式自拟)。且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授权一家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将同时作投标无效处理)。

(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法[2020]51号)、《广东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银保监办发〔2020〕379号)、《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公布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粤银保监便函〔2020〕1050号)及其附件(《符合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及经营区域》)公布名单等的规定,投标人须承诺其具备在本项目所在地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条件。(以提供承诺函形式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转包。

采购包5(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等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格式自拟)。且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授权一家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将同时作投标无效处理)。

(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法[2020]51号)、《广东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银保监办发〔2020〕379号)、《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公布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粤银保监便函〔2020〕1050号)及其附件(《符合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及经营区域》)公布名单等的规定,投标人须承诺其具备在本项目所在地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条件。(以提供承诺函形式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转包。

采购包6(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6))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等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格式自拟)。且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授权一家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将同时作投标无效处理)。

(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法[2020]51号)、《广东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银保监办发〔2020〕379号)、《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公布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粤银保监便函〔2020〕1050号)及其附件(《符合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及经营区域》)公布名单等的规定,投标人须承诺其具备在本项目所在地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条件。(以提供承诺函形式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转包。

采购包7(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包组7))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等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格式自拟)。且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授权一家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将同时作投标无效处理)。

(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法[2020]51号)、《广东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银保监办发〔2020〕379号)、《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公布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粤银保监便函〔2020〕1050号)及其附件(《符合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及经营区域》)公布名单等的规定,投标人须承诺其具备在本项目所在地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条件。(以提供承诺函形式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2024年10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茂名市迎宾二路88号

联系方式:0668-2892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达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威威商业步行街润威商厦)602

联系方式:0668-2998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先生

电  话:0668-2998639

广东达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相关附件:

2024-2026年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招标文件(2024101202).zip

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

24-014协议.pdf